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是指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26 11:30) 点击:230 |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对消灭是指什么? 1.因放弃而消灭。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的,随时可以放弃,但应当事先通知宅基地所有权人,以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 2.因转让而消灭。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原来的使用权人就会丧失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在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3.因撤销而消灭。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利用宅基地,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撤销宅基地使用权,村民从而就会丧失宅基地使用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