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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后员工不续签用人单位要补偿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3 12:56)    点击:356

合同期满后员工不续签用人单位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即终止,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续签。如果用人单位以维持或者提高报酬及其他待遇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愿续签的话,用人单位不用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降低报酬及其他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不签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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