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张赛男
张赛男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用我的细心、慧心、信心,换来您的放心。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不同之处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4 10:50)    点击:204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不同之处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赛男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赛男律师,张赛男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赛男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9316151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赛男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赛男律师主页,您是第39346位访客